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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优化博客?优化博客就是围绕着博客宣传效果所提供的页面优化、搜索优化和内外链接服务的博客。
·优化博客对象
优化博客服务是以目前名师博客为基础的附加服务,名师博客所有博客用户都可以报名开通。
·提供搜索引擎方案
华夏智慧网CEO李任飞将亲率运营团队,为博主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方案(博主名+2个主题关键词),从而促进博主在各大搜索引擎排名的提升。
·服务费用
优化博客的服务期为一年,2008年7月31日前签约的优化博客收费为1000元。服务期从博主优化版面正式上传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解释权
以上诸项服务的解释权归华夏智慧网所有。
·设计个性博客页面
华夏智慧网将为开通优化博客的博主,设计体现博主个性的博客页面。
·优化博客展示
华夏智慧网将在网站首页、名师博客首页等重要位置,对优化博客进行展示。同时在华夏智慧网在外宣传的文章中,自动链接到具体博主的优化博客页面。
·优惠与服务
凡开通优化博客的博主,网站赠送机构博客普通版服务一年。凡从2008年7月1日到2008年7月31日间续费的机构博客,华夏智慧网赠送优化博客服务一年。
·其他说明
2008年8月1日以后签约的服务费用,视具体情况向上调整。



   甲方
:华夏智慧网(成都市互联兴邦企业管理顾问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参与机构博客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的优化博客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乙方注册成功并缴费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将为开通优化博客的乙方,设计体现乙方博主个性的博客页面。

3、甲方为乙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方案。

4、甲方将在网站首页、名师博客首页等重要位置,对乙方优化博客进行展示。

5、优化博客的服务期为一年,2008年7月31日前签约的优化博客收费为1000元。服务期从乙方博主优化版面正式上传之日起开始计算。

6、甲方向开通优化博客的乙方赠送机构博客普通版服务一年。

7、2008年8月1日以后签约的服务费用,视具体情况向上调整。

8、甲方提供乙方在使用产品承诺服务内容的技术支持。

9、甲方为乙方提供提高所开博客搜索效果的咨询服务。

10、甲方有向乙方进行产品使用的解释和指导义务,有及时解释乙方咨询问题的义务。

11、在尽量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为甲方的总体发展,甲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也无需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甲方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乙方,并应向受影响的乙方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乙方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乙方。

1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乙方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到期时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并未作任何声明。

13、保护乙方隐私是甲方的一项基本政策,甲方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注册资料及乙方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甲方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 甲方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甲方同等的保护乙方隐私的责任,则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14、乙方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相关约定时,甲方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直接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乙方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要参与甲方提供的优化博客,须交纳1000元/年的费用。

2、乙方在申请使用甲方网络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应及时进行更新。

3、乙方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乙方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得到解决。

4、乙方对于其创作并通过甲方网络服务上传到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依法享有版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利。对于乙方通过甲方网络服务上传到甲方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宣传和展示权力。

5、乙方在使用甲方网络服务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 不得利用甲方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网络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谩骂、侵害他人因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另人不快的包括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公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6)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7) 不得利用甲方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华夏智慧网的行为;
(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甲方。

第三条: 免责声明

1、 乙方明确同意其使用甲方网络服务所发布内容如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黑客行为或乙方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由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甲方向乙方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甲方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同意保障和维护甲方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项下甲方对于乙方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乙方对于甲方的通知应当通过甲方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3、本合同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合同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合同各方其他权利。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5、双方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如通过网络注册,点击同意后,视为乙方已经接受,自乙方付款后开始生效。